血珠被缓缓牵引,最后在雍州某处停滞不动,我取出早已备好的地图,在陕西某处画上了一个字符。
将地图收好后,我没有再钻研那地方有什么不寻常的,打算第二天再去姚记当铺和张初三一起商量商量,可能身体已经很是苍老了的缘故,所以这时候虽然才十点多,可是困意涌来我却抵挡不住,躺床上便沉沉睡了一觉。
一觉睡到第二天清早,我清晨起床忍不住伸了个懒腰,随后去卫生间洗漱,完事后便推开门走了出去,几乎是在我出门的那一刹那,隔壁房的柳乾旦也同时走了出来。
“少爷,您起来啦。”见到我,柳乾旦点头哈腰的问候道。
看到这个老头,我实在有些头疼,这货说他蠢吧,一些事又很有条理,说他不蠢吧,但又愚忠的不行。
我无力的摆了摆手,随即向楼下走去,想去外面吃个早点,然后去姚记当铺,可是一下楼我才发现,许疏雨大清早的居然还在厨房里忙活。
看到这,我有些怀疑人生,许疏雨我曾经和她接触过,这货不睡到日上三竿一般是不会起床的,甚至第一天就因为赖床迟到,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坏的印象,怎么这一来洛阳跟变了个人似的?
“陈大爷,您起床啦,这是出门遛弯去?”许疏雨头伸出来,冲着我们二人笑道。
我朗声笑了笑,语气中透着一股慈祥,道:“是呀,我先出去了,小许你先忙吧。”
“别呀陈大爷!”许疏雨放下铲子冲了出来,拉着我和柳乾旦,硬生生拽到餐桌旁,边拽边道:“陈大爷,您待我这么好,跟亲孙女似的,以后吃饭就搭个伙吧,不然我一个人也挺孤单的。”
“不行不行,我想出门吃包子。”
“巧了,我刚从外面买了两笼包子。”
“那什么,大爷还喜欢吃油条,不吃浑身不舒服!”
“别忙了大爷,不就油条吗?有有有!你想吃几根吃几根!”
“……”
趁许疏雨端菜的空档,柳乾旦头伸过来,小心翼翼的轻声道:“少爷,有冤大头请咱们吃饭,您怎么还不愿意呀。”
我嘴角一扯,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,您一个陆地行仙,一顿饭就特么把你收买了?跌不跌份呀!
为了不让许疏雨看出端倪,我忍了,虽然忍的很辛苦……
粥饭上桌,我们便开吃了,有了昨天的教训,我决定今天要当一个食不言寝不语的美男子,可许疏雨好像并没有放过我的打算。
“大爷,您家中有孩子吗?”许疏雨忽然抬头问道。
我喝了口白粥,轻声叹了口气,道:“没呀,大爷老伴死的早,没孩子。”
“哦……那对不起呀大爷,戳您伤心事了。”
许疏雨说完沉默了片刻,我正暗自偷喜的时候,她又转头看向柳乾旦,问道:“大爷,您贵姓呀?”
柳乾旦抬头望天,一挽袖子,中气十足的道:“长白山,柳乾旦。”
许疏雨眉头一挑,道:“那您和陈大爷是怎么认识的呀?”
“什么大爷,那是我少……”
“咳咳!”
听到我不经意间的咳嗽声,柳乾旦顿了顿,又道:“他是我少年时候的好兄弟,小名叫少爷。”
说罢,柳乾旦扭头看向我,脸笑成了一团菊花,道:“少爷,你说是不?”
我头上青筋暴起,昨天就跟这厮说了,平常时候就装哑巴,特么怎么就是教不会呢。
轻咳一声,我微笑着点了点头,满含深意的道:“是是是,快点吃饭吧,等下粥都凉了。”
“嘿嘿,少爷您说的是。”说完,柳乾旦就匆匆扒饭,吃相要多凶残有多凶残,鸡蛋什么不带嚼的,直接囫囵咽下去……
对面的许疏雨,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,一双眼睛在我和柳乾旦身上不停扫来扫去,犹如探照灯一样,看的我头皮发麻。
吃完饭,我便带着柳乾旦匆匆离去,下楼的时候,柳乾旦手里拿着一个从桌上顺来的苹果,接着往嘴里一塞,囫囵吞了下去。
一旁的我,亲眼看到那个苹果缓缓从脖子落到胃里,看了半响,我咂了咂有些干涩的嘴,道:“我说……你吃相能不能文雅一点。”
柳乾旦看着我一头雾水的道:“文雅?少爷,蛇都是这么吃东西的呀。”
我张了张嘴,却有些无言以对,是呀,蛇都是这么吃东西的,没毛病呀……
到了姚记当铺,我刚进门就见到慕容云三正坐在沙发上看书,其实从外表来看,慕容云三真的不像是旱魁,反而像个上了年纪的翩翩绅士。
一身得体的手工西装穿在身上,将慕容云三的身材衬托的吸人眼球,没有镜片的金色镜框也为慕容云三的气质增添了一抹儒雅。外表明明一大把年纪了,雪白的头发却依旧用发油梳理的一丝不苟,脚下的皮鞋也噌亮的可以用来当镜子用,修长的手掌时而翻页,动作轻柔却不失美感,每当我看到他的这副打扮,都会下意识联想到四个字:大妈杀手。
可以说,慕容云三放到电影里,完完全全是一位称职完美的贵族管家,连张初三都亲口说过,慕容云三是他见过最具有学习和适应能力的阴尸,如果不是一心向善,绝对是冥王里面的一大麻烦。
想到这,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头发凌乱,背驮着,不修边幅还一口大黄牙的柳乾旦,不禁感到胯下有些微微蛋疼,同样是护道人,这差距还真不是一丁半点的大。
坐在慕容云三对面,我没有去打扰很是用心的慕容云三,反而是很没有眼色的柳乾旦嘿嘿一笑,道:“慕容老哥,你看的这是啥玩意呀,有用吗?”
慕容云三抬头看了我们一眼,随即微微一笑,手轻合上书,将其递给柳乾旦,道:“《伪装的艺术》,很有用的一本书,你可以回头看看。”
柳乾旦扣了扣鼻子,随即搓了搓手指,将一个泥团弹飞后,才随便翻了一页,可还没看一秒钟呢,就砰的一声合上书,道:“这些字啥玩意呀,看的我头昏脑胀的。”
慕容云三笑了笑,没有再理他,而是转头看向了我,道:“初三出去了,昨天冥土发生了一件大事,他正忙着处理呢。”
“大事?什么大事。”我好奇的道。
“也没什么,就是有一个小国被宋平安灭了。”慕容云三轻笑道。
我心里一震,有些不敢置信,冥土里面的局势我曾经了解过,很是复杂,许多大国小国掺杂在一起,大国之间相互攻伐,小国则要么紧紧抱团,要么依附大国。
因为时间久远,而寻常的亡魂如果不投胎转世的话,可以永远留在冥土,所以华夏历史上稍有名一些的朝代,在冥土都有一方国土。
最强大的,自然是秦,汉,唐,明这些赫赫有名的朝代,而那些小国则大多是历史上一些稍稍有名的草头王,可小国再怎么小,也一般都有十万鬼兵,即便是一个冥王,遇到大军也只能退避三舍,这宋平安是开高达了?
想想天官张初三,又想想地官宋平安,再想想自己,空有一个水官头衔,如今却形同一介废人,还真是人比人得死,货比货得扔……
见我神色有些挫败,慕容云三哈哈一笑,道:“别露出这副神情,宋平安或者说地官,本就和你不一样,他们的主场在冥土,就如龙得水,鹰得风。”
我苦笑一声,忍不住道:“慕容前辈,那照您这么说,我的主场在哪呀?”
慕容云三沉默半响,道:“我还以为你一直都知道呢,其实这不是明摆着的吗?”
“天官统众修,地官收万鬼,水官领群妖。”
“如此,才是三官大帝,如此,才是上古天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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